连云港市专利管理机构早在1985年4月就已经市政府批准成立。二00一年九月,在市级机构改革中,市政府将原专利管理处与市知识产权会议办公室职能合并,组建了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,级别为副处级,内设政策法规科与综合业务科
,其主要职能如下。
(一)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、法规;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。
(二)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涉外方针、政策,研究国(境)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,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,负责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。
(三)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工作,依法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;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;指导并管理专利代理、专利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的工作。
(四)组织研究全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,组织推荐重大专利技术实施,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贸易、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、登记工作。
(五)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;负责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。
(六)受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的委托,处理有关专利事务。
(七)承办市政府和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连云港市海连东路2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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